{{ $t('FEZ002') }}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一、為獎勵113學年推行雙語教育有成之學校及教師,訂定本獎勵辦法,並以函文各校知悉。
二、請學校於7月15日前將相關資料送英資中心吳志榮老師,以利後續審查。
三、檢附計畫及申請表單可編輯檔如附件,各校所附附件,請上傳到指定雲端硬碟,並請以學校為單位自創資料夾(連結另行通知各校教主)。
四、倘有疑問,請洽英資中心吳志榮老師52412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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